我,圣·保罗,生于公元前4年至64年,是耶稣时代的同时代人,但比他略小。我是新教的重要先驱,在所有教作家和思想家中,对教神学的影响深远而持久。我的名字也叫扫罗,我出生在西里西亚的一个城市——塔瑟斯(今天位于土耳其境内),尽管我是罗马公民,但却有犹太血统,我从小学习希伯来文,接受了完整的犹太教育,并掌握了帐篷制作的手艺。在青年时期,我前往耶路撒冷,在一位杰出的拉比迦马列的指导下深入研究。
耶稣之死后,由于被视为异端,我曾一度参与迫害早期基督徒。但是在一次前往大马士革的旅途中,一次迷津般的情景仿佛让我听到了耶稣的声音,这是我一生的转折点,从此我改变了宗教信仰,从一个反对者变成了新宗教最强大的支持者。
在余生中,我致力于思考和撰写关于这个新的宗教的问题,并且为其收集信徒。我遍游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对非犹太人的说教取得了巨大成功,因此人们称我为“非犹太人的使徒”。没有其他人对传播这个宗教产生过如此重大的影响。
返回耶路撒冷后,被捕并送往罗马受审,我们不知道这场审判如何结束,也不清楚他是否离开过罗马。但最终,他在64年左右在罗马附近被处决。
我的对新生的发展起着三方面重大作用:首先是我作为传道士所获得成功;其次是构成《新约》重要部分著作;最后是对发展神学中的贡献。在《新约》的二十七部书中,有至少十四部被认为是我所写,即便现代学者认为其中四到五部实际上由其他人写就,也表明我显然是唯一重要作者之一。
我的思想包括:耶稣既是一位开明的人类先知,又是一位真正神的人。他因我们的罪行而自愿牺牲,其受难挽救了我们的生命。我们不能通过遵循圣经训谕得到解脱,而只能通过接受耶稣得以解脱;反之,如果一个人接受了耶稣,他将会得到宽恕。我还阐述了原罪说的观点(见《罗马书》第五章第十二节至十九节)。
由于仅仅遵守律法无法得到解脱,所以我坚持认为改信的人无需遵循饮食限制或礼拜习俗,不必行割礼。这一点与早期领导层发生严重分歧,如果他们的话占据优势,那么这种宗教可能不会迅速扩散到整个帝国。
虽然关于婚姻和性生活方面的事实无法确定,但显然我从未结婚,也未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这些观点编入《圣经》,极大地影响着后来的社会观念。我有关这一领域最著名的话语来自“哥林多前书”第一卷第七章第八至九节:“因此对于那些能忍耐到像我这样程度,对他们来说也有益处,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住,就让他们结婚,因为结婚比情欲燃烧要好。”
关于妇女的地位,我有鲜明立场:“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顺从……”这样的观点在“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第十至十三节及“哥林多前书”第一卷第十一章第三至九节更加突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某些段落看,这些看法似乎也是那个时代许多人的共识,而不是特指任何一个人物——如同永恒流淌的心灵水脉,它们穿越世纪,与时间并肩而行。而且即便如此,这些想法仍旧显示出一种普遍认可,它超越个人,只属于那个历史时刻的一种理解方式。而我的存在,无疑成为了一扇门,为未来打开了一条通向世界性的道路,使得这份了解能够持续延续下去直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