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圣·保罗,简介如下:我是公元前4年至公元64年间活跃的使徒之一,与耶稣同代,但比他年轻。我在新兴教会的发展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所有教作家和思想家中,我对教神学的贡献无疑是深远且持久的。
我的出生地是在西里西亚的一个城市——塔瑟斯(今日土耳其境内),尽管我是一名罗马公民,但却具有犹太血统。童年的我学习了希伯来文,并接受了完备的犹太教育,还掌握了一手帐篷制作的手艺。青年时期,我前往耶路撒冷,在一位杰出的拉比迦马列先生指导下深造。虽然我和耶稣同时在耶路撒冷,但是否曾有过直接接触,这个问题仍然存疑。
随着耶稣之死,早期基督徒遭受迫害,我一度也参与其中。但一次在前往大马士革途中的奇遇,让我仿佛听到耶稣的声音,从此改变了我的宗教信仰。这次转折点将一名反对者变成了新的宗教最强有力的支持者。
余生中,我致力于探索和撰写关于这门新宗教的问题,并为其收集信徒。我在传道活动期间遍访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尽管对犹太人的说法不如早期成功,但因而面临极大的仇视甚至生命威胁。不过,对非犹太人的宣讲则颇具成效,因而人们常称呼我为“非犹太人的使徒”。没有任何人对基督教学术领域影响如此巨大。
三次漫游后结束于罗马帝国东部,返回耶路撒冷后,被捕并最终被送往罗马接受审判。在那里,他可能未离开过,也可能已离世,最终是在64年左右的一处地方被处决。
对于基督教发展所产生影响,有三方面可述及:首先,是作为传道士获得巨大成功;第二是我构成《新约》重要部分著作;第三是我在推动基督神学领域所发挥作用。我对于《新约》二十七部书中的十四部至少被认为是我的作品,即便现代学者认为其中四五部实际上由其他人创作,这足以显示出我的显著地位。
对于基督神学领域产生不可估量影响的是以下几个观点:第一,我们必须认识到耶稣不仅仅是一个开明的人类先知,而是真正的地位更高一步——一个真正的地主;第二,他因为我们犯下的罪行而牺牲自己,他受难挽救了我们的生命;第三,只有通过接受他的福音才能得到解脱,不通过遵循旧律法或按照圣经训谕生活即能得到救赎。此外,还阐述了原罪说(见《罗马书》第五章第十二节-十九节)。
由于单凭遵守摩西律法无法获得解脱,所以我坚持认为改信的人无需承担饮食限制,无需遵守旧律仪礼拜式,即不必行割礼⑤(男婴命名时进行的手术礼仪)。与此相悖的是,一些领袖们与此观点发生严重分歧,如果他们占据优势,那么可能不会出现这样的快速扩散情形,使得这个宗教迅速蔓延整个罗马帝国。
然而,由于个人选择保持独身状态,以及性别观念入编于《圣经》,这些都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我有关性的格言,如“因此向未婚女子及寡妇提醒,如果她们能够忍耐到像某些人那样的程度,对她们也有益处,但是如果她们不能坚持,就让她们结婚,因为结婚要好过情欲燃烧。”等,都体现出一种时代特有的看待女性角色的态度,同时也表明了一种特别强调顺服性质的社会价值观念。而关于妇女应如何定位,则更多体现在如“沉静学习”、“顺从”的建议上,如:“女人要沉静学习,一味顺从,我禁止女人讲道,也禁止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这样的想法反映出了当时广泛存在的一种文化立场,而这正是我时代背景下的代表性思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