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江西抚州人)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其它人们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王安石辞位后,加强新法立场的是蔡确。
他被任命为三班主簿,与监察御史里行,并参与治狱。在官场打击保守派,他严厉打击反扑,被称“锻炼成狱”。他还参与制定常平制度和免役政策,是元丰六年推行这些措施的人之一。
哲宗即位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时期,他与保守派司马光等发生冲突,最终因争论新旧政策而被罢黜。他晚年的生活颇受影响,以至最后因诗歌中的讥讪言语而遭追贬卒于贬所。
历史评价蔡确为一个权谋家,也是变法运动中的关键人物。他支持和坚持新的政治制度,如常平制度和免役政策,对社会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他的努力下,有一段时间社会较为稳定。但由于个人行为也有失误,比如罗织冤狱,因此《宋史》将其列入“列传·奸臣”。
从现代唯物主义历史观点看待历史人物应该重视他们对于历史发展产生什么作用?蔡确支持并维护新政治制度,使得生产得到一定发展,这是一种积极影响。而个人品质如何,在考虑历史评价时并不应该是主要考量点。此外,由于历代史学家以道德标准来衡量古人的忠奸优劣,对那些支持变革的人进行批评,我们今天应当基于更广阔的事实基础来重新审视这些人物,以达到更加客观公正的情感表达和理解方式。这一点对于我们了解过去以及当前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