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一个地方的人户、田土、物价等实际情况并非易事。回想晚明时期,那时中国的商业经济确实取得了显著进展,被许多人视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不过,即便如此,晚明在商业化方面仍然无法与宋代相比。据说,在那个时代,“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币量。这让我意识到,即便是商业经济发展迅速的社会,也难以避免政府对商业化管理手段的摒弃,以及对社会组织机构简化的倾向。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事务时,人们发现技术解决方案不足,因此更加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
用现代眼光看,这些问题本应通过民法和商法来解决,而不是简单地依靠道德价值观念,如尊卑、长幼、男女之分。明帝国自始至终都是一种文人的政治体制,以道德伦理作为其标榜,这导致整个社会变得虚伪而不切实际,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我认为,这正是明代全面放弃技术,并且以道德替代法律的一个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