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规矩极为严格,即便是夫妻也不能共寝。明代皇帝沉迷女色,荒废政务,嘉靖时甚至险些被宫女勒死。清代借鉴这些教训,在关外就提出了不得迷恋女子的训诫,并在顺治时期加强了对后宫的管理。皇帝与后妃各自有寝宫、膳房,除大典节日外,不同桌吃饭,更不准同室而居。
行幸时,先摆“召幸绿头牌”,是一种竹片,上面写着后妃的信息,被选中后的沐浴净身,由太监背至寝宫,以安全为由,从雍正起,被选中的后妃需从脚下轻轻掀角逆爬上去,再退出。
咸丰时期,这一制度仍然存在,皇帝违反祖训,与后妃同居,可被后宫谏阻,如孝贞即可处罚其他妃嫔,而皇帝也不敢反驳。此制度体现了清朝君主对于家族秩序和权威维护的重视,同时也凸显了女性在封建社会中的一定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