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东京的公产房管理之谜
在宋朝,店宅务不仅负责收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职责——管理没收的户绝房产。这种房产通常是因为家庭断绝香火或经济困难导致的一些特殊情况而被国家接管。这些房产成为公租房的重要来源。
然而,这种住宿并不是专为经济最困难的人准备的。在宋朝,鳏寡孤独、受灾逃荒者等人一般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机构,而不是公租房。
至于公租房,它们完全独立于市场之外,且收取的费用严格受到控制。不论市场如何波动,都不会涨价,即便亏本也要坚持原价。有一次,有官员提议将公产房纳入市场调节,但这遭到了皇帝宋真宗的强烈反对。他曾经明确表示:“增僦钱但成劳扰速罢之”,即禁止任何形式的租金涨幅,以免给民众带来额外负担。
三年之后,宋真宗又下了一道更为严厉的手令,对所有涉及公共房屋征收费用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无论何时,无论何处,一毛钱都不能涨。这一要求得到了严格执行,“违者罪在官吏”,谁敢擅自提高价格,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不手软。
可以看出,在宋朝东京,对于公共资源尤其是公共住宿空间的管理极为重视,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滥用权力,从而保障了百姓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