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45年6月,清军攻陷了南京。同一年,李自成的命运在九宫山走到了尽头。一年间的博弈,最终使得南明与大顺双方都成为输家,而满清则稳固了他们对江山的掌控。在这样的历史转折点上,李万刚认为,这背后有着史可法联手清军灭掉李自成的举动,以及他缺乏调控诸将、掌握战略机遇时刻的能力。史可法未能完成那场千秋之业,却享受着忠烈之名,这种溢美之词,在后世流传开来。
当时史可法作为督师,负责江北地区,而这正是李自成和清军争夺资源和地盘的时候。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让明朝能够从中获利,并收复失地。但是,史可法却向朝廷提出了一个奇怪的建议。他说:“只要敌人能够消灭那些混乱分子,那就是我们为我所做的一次报复。我会利用这个机会,为国仇大而不顾前辜,同时借助于敌人的力量,将所有不忠的人彻底铲除。这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他的话中充满了对敌人的信任,他希望通过遣送使者,与对方建立联系,然后再决定是否派兵。如果“虏”(指清军)到达河上的时候,再迅速行动,那么即便对方有帮助我们的心意,我们也应该拒绝;即便对方有图谋我们的计划,我们也应该迎接。最后,他请求朝廷下令召集兵部和其他高官商议,看看如何最好地遣送文武人员去“虍主”那里,或直接与九个酋长(其中包括多尔衮)沟通,并准备必要的手续和物资。
然而,历史已经证明他的这些想法只是空谈。当时他面对的是两个强大的敌人,一边是“寇”,指的是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起义,一边是“虍”,指的是入侵中国的大 清军。不过,在那个时候,“寇”和“虍”之间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斗争,“寇”被迫逃离北京,被赶到了陕西,而清军虽然暂时无法全力以赴,但仍然占据了一定的优势。而常言道,当两只鹬蚌相互厮杀的时候,是渔人得利。在这种情况下,大明帝国可以从中获益,无论是在恢复疆土还是重建政权方面,都有一片广阔天地等待。但南明小朝廷成立才不过几年,对外环境脆弱,不可能两面作战,更何况选择正确方向才能胜出。但身为南明重要人物、兵部尚书兼首席将领的史可法,却犯下了错误,没有坚定主见,把握住关键时刻,只盯着眼前的内忧忘记外患,即使幻想过一次与清军联合抗击农民起义,也终究没有实际行动起来,只是在理论上表达了一些愿望。
综上所述,可见史可法此举实属误国,其战略判断完全错位,从而导致整个局势难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