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我深感由此,他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在那個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我知道,這就是黃霸用粮食換了一個卒史。
從政後,我見他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劝課農桑為重。特別是在斷案方面,他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宽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我看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悵服。
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在其中,他以在當時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为突出。此前,那裡是一个豪强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阔斧,用力施展他的治国之策: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那里出现了“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这一切,让我深刻体会到他是一位真正的大臣和卓越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