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是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官吏。史学家班固曾经赞扬道:“自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从年轻时起,黄霸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在当时的汉朝,没有科举制度,而是通过贡献财产来获得官职。因此,黄霸用粮食换了一份卒史的职务。
进入仕途后,黄霸奉公守法,以廉洁为本;体察民情,以促进农业发展为重。他在处理案件方面也特别注重仁政,不喜欢使用酷刑,对于疑难案件,他总是倾向于从轻处罚,并主张对犯罪者实行宽大处理,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同时强调防患于未然。由于他的这些做法,百姓们对他充满信任和敬仰,他在朝廷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最终成为丞相之一。
其中,在担任颍川郡太守期间,他所展现出的治理能力最为人称道。那时候的颍川郡,由于豪强地主横行,一片混乱,但黄霸到任后,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将流离失所的人安置下来,加强农桑生产,并实施教化政策,使得颍川郡逐渐恢复了秩序与繁荣。当时的情况可以用“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形容,即田野无人耕种,只剩下路旁偶尔落叶被人捡起。这番成效使得皇帝亲自下诏将其誉为良吏之中最优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