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巩固自己在政治上的地位,推行了严格的科举考试制度。这种制度要求考生通过多个级别的考试才能入仕,这一体制延续至明朝中后期。
随着时间的发展,明朝中叶以后,由于官员数量增多、人口增长导致竞争激烈,科举考试变得越来越困难。许多有才华的人无法通过考试而失去机会,这为社会带来了不平等和矛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隆庆五年(1571),李贽等人提出了“礼部以学正之法”,即将学问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标准。这一改革虽然在当时得到了部分支持,但由于受到其他官员阻挠,最终未能成功实施。
随后,在万历年间,由于国家内忧外患加剧,科举制度再次进行了调整。在这段时间里,一些出身寒门但具备才华的人物,如张居正、冯保等人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了晋升,他们的事迹鼓舞了一批有志青年,不断追求改变命运。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于教育价值观念的变化,一些新的思想开始影响到科举制度。例如,有人主张重视实践经验和个人品德,而不是仅仅依靠书本知识。但是这些新思想并没有迅速被整合到现有的体系中,而是逐渐在民间形成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