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脱离大英帝国的保护成为一个独立国家;随后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沙巴(旧称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联合成立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国家。根据联邦宪法第32条文,国家元首是经统治者会议选出,由9位世袭统治者所轮流出任,称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意指“被推举的最高统治者”),每任最高元首的任期限制最高为5年。统治者会议在遴选最高元首的同时,也会选出一名副最高元首以便处理最高元首缺席期间所无法履行的职务。
最重要的是,在这段历史里,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王朝:吉打苏丹王朝以及森美兰州。吉打苏丹王朝拥有悠远传统,其血脉源自狼牙脩王朝,这个家族自1136年皈依伊斯兰教以来,就建立了吉打苏丹王朝。在历史上,他们曾臣服于马六甲苏丹王朝之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先后成为了葡萄牙、亚齐、大不列颠和暹罗等势力的领地。1909年7月16日,当英国与暹罗签署《曼谷条约》时,吉打成为了英国保护领;而1957年8月31日,它与其他半岛州属共同成立了马来亚联合邦。
另一方面,森美兰州则有其独特的地理和社会背景。当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期,从苏门答腊来的米南加保人登陆并建立了九个城邦时,一种新的社会结构逐渐形成。这是一个母系社会体制,与其他地方实行父系社会体制截然不同。在这里女子获得家庭遗产和支配权,而男子则获得领导权。最初,这里的统治者来自苏门答腊,但现在他们由四大酋长从已故君主中的四位继承人中选定,因此森美兰州的人民尊敬他们为“被推选的大统治者”。这个位置既包括了州长,又是伊斯兰教领袖,并且拥有委托官员、行政议员、议长以及宗教事务委员等职责。而在官方文件中,他们被称作SriPaduka Duli Yang Maha Mulia Tuanku (名字), Yang di-Pertuan Besar Negeri SembilanDarul Khusus。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 吉打还是森美兰,每一位领导人的选择都经过了一系列严格而复杂的手续,他们都是通过一种神圣而传承久远的心灵仪式产生出来的人物。而这些仪式背后的文化价值观,是我们今天可以探索和理解的一个深刻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