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45年6月,清兵攻陷了南京,而同一年,李自成在九宫山的身亡标志着他的一生悲剧走向终结。李万刚认为,这场一年的较量不仅是南明和大顺之间的博弈,更是他们输掉了江山与命运,而满清则稳固了其统治地位。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史可法联手清军灭掉李自成的行动,以及他缺乏调控诸将、失去战略远见的能力,都对最终结果产生了深远影响。尽管史可法未能完成他的千秋之业,但他以忠烈著称,这种溢美之词后世流传。
当时,史可法作为督师,他指挥江北军队,与李自成和清军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这个时机对于明朝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收复江山的大好机会。但就在这关键时刻,史可法却上奏朝廷,一意孤行地提出要“先国仇”,即先与“寇”(李自成)作战,而不是直接面对“虏”(清军)。他的理由是,如果能够让“寇”被消灭,那么便是在为国家复仇,而且顺应现实情况,同时借助于敌人的力量来歼灭其他敌人。这一策略看似有理,但实际上却忽视了双方都拥有强大力量的事实。
更何况,在那个时候,“寇”和“虏”正在彼此斗争中,最终导致它们互相牵制。而明朝正处于弱小状态,不可能同时两面作战。然而,就在这一点上,史可法犯下严重错误。他选择了错误的方向,将注意力集中在内部问题上,即对付“寇”,而忽视外部威胁,即来自“虏”的压力。他甚至幻想着可以与清军合作,以抵御农民起义领袖,但这种做法既没有实际价值,也无法实现目标。
常言道,当两个强者相互纠缠的时候,只有第三方才能从中获利。但对于南明而言,那个时代并非如此简单,他们需要专注于自己的主攻方向,而不是分散精力。此次事件不仅揭示出史可法决策上的失败,还暴露出了其领导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而加速了整个帝国衰败进程。在这样的历史转折点上,每一步都至关重要,而史可法所采取的步骤,却无疑错失了一次挽回局势的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