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的名字与其制度之源权力之重于世界历史百集中的迷雾

在英国的统治体系中,首相拥有绝对的行政权力,而不是国王。首相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掌控国家行政权力的领袖。在大多数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领导人自动成为首相候选人,并由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了首相。目前担任英国首相的是鲍里斯·约翰逊。

一、制度之源

英国内阁的最高负责人。根据惯例,由女王委托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此职位。在君主立宪制建立后,1714年汉诺威选举乔治一世继承了英国皇位。他虽然不懂英语,不熟悉英国内政,但自1717年起停止参与内阁会议。

二、名称演变

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财政大臣罗伯特·沃波尔爵士被英王乔治一世委托为内阁首脑,这标志着“首相”职位产生。不过,该职位最初并非称为“首相”,而是“第一财政大臣”。随后的内阁通常由这一位置的人物主持,但并不总是如此,有时掌玺大臣也能出任这个角色,如老皮特。

1783年的小皮特政府将这项职务的地位和名称正式确定下来。1878年迪斯累里签署《柏林条约》时,“首相”这一词第一次出现在公文中。

早期,大部分时候该职位由贵族议员担任,随后更多地由下议院议员担任。1902年之后形成了一个宪法习惯,即只能有下院多数党领袖获得女王委派成为 首 相。此外,从1905年的亨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开始,被授予“Prime Minister”(即 首 相)一词,这个头衔从1937年的《国王及高级官员法案》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三、权力探究

尽管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根据习惯法则,英国 首 相拥有极广泛的权力,使其掌握国家的大局。在整个制度中,一些重要权力包括:

解散国会:以维持政治稳定或重新获取支持为目的。

提交立法提案:代表政府提出新政策或修改现行法律。

向女王汇报全局:作为政府与宫廷之间沟通渠道之一。

在议会辩护:表达政府政策,以说服和影响其他成员投票支持。

内阁人员推荐与更替:向女王推荐部长名单,以及要求他们辞去或改变岗位。

主导内阁会议:决定日程,并协调各部门工作流程。

推荐高级法院官员等关键人物: 对于某些重要官员推举建议给予信任并晋升到更高层次的一线阵容的人才选拔和晋升决策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对各部业务进行指导解决分歧问题最终归因于他个人判断所作出的决定性选择

然而,在实践中,只要能够操纵议会并有能力建议解散再次进行全国选举,就可以在政治上保持优势。这一点体现在1742年的沃波尔事件,他因失去支持而集体辞职,为组建新的政府提供了先例。而1784年的小皮特事件,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模式,即只有当一个 政府失去了 parliament 的信心时,他们才能请求召开一次额外的大选来恢复其地位。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是在历史还是现代,对于那些在历史上扮演过至关重要角色的十个人物排名也不断变化,这种排名往往反映了一种文化认同感,其中丘吉尔、劳合格拉斯顿、小皮特、撒切尔夫人等都占据显著位置。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时代都有它独有的观点,也许未来的评判还将带来新的发现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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