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史电子书英国首相的名称及制度由来权利的反复探索

英国首相的崛起与权力的演变:全球通史电子书中的英格兰君主制考察

一、制度的萌芽

在英国历史中,行政权力并非掌握在国王手中,而是由首相这位政府领导人的职位所代表。他们不仅代表着英国的君主,也代表着民众,行使国家行政上的最高决策权。通常情况下,国会下议院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领袖自动成为首相人选,然后经由女王/国王正式任命。

二、名称之源

1714年,当乔治一世继承了安妮女王无嗣后的英國王位,他本人虽无法流利使用英语,但仍旧决定停止参与内阁会议。这一举措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形成,同时也为后来的“首相”这一职位奠定了基础。在1721年,由于罗伯特·沃波尔爵士被任命为内阁首领,这一职务便有了其最初形式,即“财政大臣”。随后,“财政大臣”这一称呼逐渐演变成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首相”。

三、权力的展开

1783年,小皮特内阁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首相”地位,并且是通过《柏林条约》第一次将此名词写入官方文件中。从1905年亨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成为第一位以正式名称“Prime Minister”的英国首相至1937年的《国王大臣法》颁布,“Prime Minister”这一官衔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

四、权力与责任

根据宪法惯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总理享有广泛而强大的权限。他拥有解散议会和提出立法动议等重要职能。此外,他还负责向女皇汇报政府全局,并对各部进行指导及解决冲突。此外,在紧急情况下,还能采取紧急行动。不过,这些权力并不意味着他可以独断专行,因为他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必须保持与其他成员的一致性,无论是否存在分歧。

五、影响与评价

关于最伟大的十个英国首相,他们自我排名结果显示前十名分别是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乔治·劳合(George Canning)、格拉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老皮特(William Pitt the Elder)和小皮特(William Pitt the Younger)。撒切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和威灵顿公爵(The Duke of Wellington)并列第六,而艾德礼(Clement Attlee)和迪斯雷里(Benjamin Disraeli)的位置则不同,有时排列在第八或第九;最后的是沃波尔爵士。但即使如此,其中一些如老皮特因其军事贡献而显得光辉夺目,如当军务大臣时体态健壮,一旦担任总理就迅速衰弱。而帕麦斯顿勋爵以及乔治·坎宁都是著名的外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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