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由来
在英国的统治中,有着绝对的行政权力的不是国王而是首相,首相是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员。 英国首相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现任英国首相为戴维·卡梅伦。
1714年德意志汉诺威选举乔治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他因不懂英语,不谙英国国务,1717年起停止参加内阁会议。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无嗣,在乔治一世前面还有五十位血缘关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贵族,但他们都是天主,不能继承英国王位,因此乔治一世成为了继承人,并敕命辉格党领袖罗伯特·沃波尔为内阁 首领,而自己并不出席内阁会议,从此开创了君主不出席先例。
二、名称由来
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财政大臣,被英王乔治一世任命为内阁 首领,是为Britain's Prime Minister职位之始。但职位正式名称并非Prime Minister,而是“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此后,内阁通常由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主持,但不是绝对的,如老皮特就是以掌玺大臣出任Prime Minister 的。
Prime Minister的地位和名称是在1783年的小皮特内阁正式确定下来的。1878年签订《柏林条约》时,由于迪斯累里签署条约,他被称为Prime Minister第一次见于公文。而早期,大多数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来自贵族议员;后来,大多数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来自下院议员。在1902年形成宪法惯例,即只有从下院多数党 领袖担任并由英女皇任命的人才能成为Prime Minister。
三、名誉与影响
至1937年的《君主及高级大臣法案》颁布,该词终于在法律上得到确认。此外,还有一些宪制性质的人物如亨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在1905年被授予这个头衔,这也是该词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的一个正式使用。这份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即便有各种变迂和争论,它仍然是一种重要且稳定的政治角色。
总结来说,一直以来,只要一个政党控制了议会的大部分成员,那么该政党领导人物将被召见并委以组建政府的大使这一角色。如果新成立或重新组建政府,那么新晋升至这一位置的人也将获得同样的尊荣与责任。当这些事情发生时,他们就成了历史上的那个人们所说的"prime minister" ——一种独特而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政策走向的一种力量形象化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