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世界历史时间轴探究英国首相制度的演变与权力之谜

一、制度由来

在英国君主立宪制下,国王或女王虽然拥有象征性的大统领地位,但实际行政权力主要掌握在首相手中。1714年,汉诺威选举乔治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他因不懂英语,不参与内阁会议,这标志着英国首相制度的开始。1717年起,乔治一世停止参加内阁会议,以罗伯特·沃波尔为首席财政大臣,即便如此,他依旧是名义上的政府领导人。

二、名称由来

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爵士被任命为内阁首领,是为现代意义上的英格兰首相。这一职位最初称“财政大臣”,直到1783年的小皮特内阁才正式确定其地位和名称。此后,“首相”这一称呼逐渐普及,并于1905年第一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最终在1937年的《国王大臣法》中得到了法律确认。

三、权利与责任

根据宪法惯例,尽管没有详细规定,但首相享有广泛的权力,其职责包括解散议会提出立法动议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情况等。在内部管理上,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决定议事日程,对各部业务进行总指导解决争议,同时掌握三军总指挥权并有宣战能力。不过,由于需要维护多数党在议会中的支持,因此实际上英格兰的政治体系比美国更加倾向于集体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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