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风云南北朝审判抗拒严刑才能回家团圆过年

如果可以由我选去哪个朝代当官,我想来想去,还是选魏晋南北朝。按理说,宋朝是最好的,因为宋朝最优待文官,但在宋朝不能犯事。在魏晋南北朝,当上了官,那么就从此进入了“自由王国”,只要你守住了“不反皇帝”的底线,那么,你爱干什么你就可以干什么。

在魏晋南北朝,对于犯错的官员,他们会给予宽大处理。比如,在南 朝齐时期,吴县长孔秀之因为一把稻草的偷盗事件,便特别震怒,将小偷杀害;而在北魏李洪之任秦、益两州刺史时,他宣布凡带刀行者与抢劫同罪,一杀就是三四百人,从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这种“零容忍”的治安措施显得非常有效。

有对比度才有幸福感。在这个时代,当官的人享受着很大的自由。当他们犯了错误,即使是死罪,只要坚持绝食三天,就能化险为夷,不再追究。这体现出一种特殊的法治精神: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有好处全得,有坏事全无。

更妙的是,在这个时代,对于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并不严格,没有2000元这样的门槛,而是更加宽松。审问手段也非常独特,比如用测立法,让被告站在高土垛上罚站两次,每次7刻,然后休息几天,再审查。如果闭口不认罪,可以免除刑罚。而对于高级别的官员,则采用断食逼供的手段,如果连续1000刻没有说话,也可无罪释放。

关键在于是否抗拒或坦白。如果坦白则宽大处理,如果抗拒则严厉惩处。但即便是严厉惩处,如果恰逢过年,也可能成为回家过年的机会,因为即使疑罪也是免责的。在这种环境下,当官似乎成了一个充满诱惑和乐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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