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由我选去哪个朝代当官,我想来想去,还是选魏晋南北朝。按理说,宋朝是最好的,宋朝最优待文官,但是,在宋朝不能犯事。状元郎陈世美当上了皇帝的乘龙快婿,包公说铡了也就铡了;一代文才苏轼,投放到牢房里弄得死去活来;还有如“夕贬潮阳路八千”的事情,简直像炒一碟小菜。其他朝代看来也不错,但是,常常挨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可不是好玩的。
魏晋南北朝当然也不是很完美,比如战乱时期多于安稳日子,但是当官还是蛮好的,再战乱,当官的首先还是有保障的。单就官员犯事后得到的处分,你就会真切地感觉到:这时期皇恩浩荡啊。
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的幸福感定义:没有广大群众的穷苦就不能体现少数精英的幸福。在魏晋南北朝,这恰如斯言啊。在这时节,有些人认为王法对下里巴人犯罪是实行“零容忍”的,其立案标准可不是2000元,而是两把稻草的。
在这个时代,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说孔秀之当吴县县长,他发现一个10岁顽童偷割了邻居田里的稻谷,便特别震怒,将其杀害,以防未雨绸缪。当有人劝他宽大为怀,他却训斥道:“十岁便能为盗,大长成何所不为?”这样的做法,让人们感受到了那份严苛与恐怖,也让他们认识到,只要你守住了“不反皇帝”的底线,那么,你爱干什么你就可以干什么。
在魏晋南北 朝,当上了官,那么就从此进入了“自由王国”,只要你守住了那个底线,那么,你爱干什么你就可以干什么。如果犯了前朝与后代规定的大罪,只要坚持绝食三天,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从而逃脱刑罚。这一切都让人们感到这是一个充满极端和荒谬的地方,但同时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机遇的地方。
在这里,不同于秦始皇时代的一概连坐,而是世族犯错庶民必须连坐,但庶民犯错世族则可免责,即使犯罪非常严重,也只需士大夫承担责任。而对于低级别职位,如果被指控犯罪,则会被罚站,每次7刻,一共两次,每完成一次罚站任务后,可以休息3-5天,然后再审问。但若闭口不答,就能免除刑罚。此外,对高级别职位,则更不会使用这种方式,而是采用断食逼供,如果坚决抗拒并且没有认罪,就可能无罪释放。这一切都给人们留下了一种奇异而又迷惑的心情,它既是一个法治社会,又似乎是在玩弄着法律的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