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历史数据探究撒拉族尕最制度的踪迹

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源远流长,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当时,“尕(因 ga上声)最”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事务。后来,“哈的”(或“尕最”)在民间行使职司,直至清末才逐渐消失。

撒拉族保留了这一制度,一直到清末。这一制度与土司制度相结合,使得撒拉族的一些领袖兼任宗教和世俗事务。在东迁之前,撒拉族先民已经信奉伊斯兰教,他们将这套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地区。据传说,为了加强伊斯兰教育,从中亚请来了40名伊斯兰学者,即筛海,并由这些学者推选出初期的尕最。

最初,尕最是大家共同选举出来的人物,要精通教义和教法、教育族人、公正判决诉讼、惩治违反教律者等。随着世袭土司制度出现,尕最也变成了世袭之职,不仅管理宗教事务,还参与其他事务,有些甚至成为了世袭土司。这体现了阿拉伯语中的“Gadui”的意思,即法官或法律执行官。

由于缺乏文字记载,我们无法确定有多少人担任过此职位,但根据墓地遗址,有17个人的墓葬,这可能意味着至少有17个人担任过此职位。如果我们把这个数字扩展到所有时间段,那么可能更多的人担任过这个角色。

关于撒拉族历史来源,我们可以通过口头传说了解其起源。一则故事讲述了两兄弟——尕勒莽和阿赫莽,因为遭受国王嫉妾而告别故土,与他们一起迁徙来的45人后来进入贵德县园珠沟,而一些劳累不堪的人在天山南路入青海后暂停前进,而另一部分继续前进,最终定居在今循化县夕厂沟附近的地方,被称为奥特波依纳赫村,也就是今天街子乡东边的一个地方。此地因为当地居民发现丢失骆驼并找到《古兰经》石峰,因此被命名为唐古提,即火坡之意。

近年来的考证研究表明,撒拉 tribe 的先民不是当地土著,而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大萨鲁尔人,在唐代住在中国境内,然后向西迁徙至中亚。在元代又从中亚迁徙至青海省东部,并定居于循化地区,与周围民族融合形成了一支新的民族群体。因此,可以看出,该区域对于不同文化交流与融合提供了一个宝贵窗口,让我们对该地区丰富多彩的地理环境、多元文化背景以及各民族之间复杂交往关系有了更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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