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历史:尕最制度的兴衰与撒拉族迁徙的轨迹
在唐宋时期,回族教坊中就已经出现了“尕最”这一职位,它们是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元朝,这一职位被称为“哈的”,当时政府设立了“回回哈的所”,以便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到了明朝,“哈的”(或“尕最”)在民间行使职司,后来逐渐消失,但撒拉族地区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的"与"尕最"实际上是同一个词,它们来源于阿拉伯语中的"Gadui",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这些法律执行者负责根据伊斯兰教法审判诉讼。这一制度在撒拉族中有着独特性,与土司制度相结合参与了多方面的事务。一般来说,撒拉族的尕最都是世袭土司。
据说,在东迁之前,撒拉族先民就已经信奉伊斯兰教,他们把这套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在这里,他们定居并加强了伊斯兰教育,从中亚请来了40名来自苏莱曼的地方学者,以此普及和宣传伊斯兰信仰。这些学者选出的尕最负责教育、公正判决、惩罚违反教律的人,并管理清真寺等宗教设施。
随着世袭土司制度的出现,尕最也变成了世袭角色,不仅管理宗教事务,还涉及其他各项事情,有些甚至成为了世袭土司。这体现出了伊斯兰政教合一的一面,使得许多伊斯兰传统得到了巩固,这对撒拉族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他们对于宗教问题变得格外敏感。
直到1896年,当地废除了这个系统,与土司制度一起消失。不过,由于缺乏文字记载,我们目前无法确定这个系统到底持续了多久,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担任过这种角色。但我们知道,在街子附近有一处墓地,有17个尕最埋葬,那里可能就是他们遗留下来的痗迹之一。
关于 撒拉族 的历史起源,本民族还有以下口头传说:很久以前,在中亚有两个兄弟——阿赫尔·曼和阿赫尔·卡西姆,因为国王嫉妒而离开故乡,将家园带至新疆,然后沿天山北路向东迁徙,最终定居在甘肃循化县。此次迁移发生在地理位置变化以及文化融合过程之中,对后来的民族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利用语言、习俗、庭院布局等考古资料,以及历史文献记录,对这一部落群体进行重新考证。通过大量研究,他们发现 撒拉 tribe 并非当地原住民,而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一个分支——萨鲁尔人,是唐代中国境内居民之后再次西迁至中亚,并且又一次回到青海省东部定居的地方。而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段悠长旅程留下的印记——从骆驼泉遗址到奥图斯山脚下的村庄,每一步都承载着丰富而复杂的地理与文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