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历史数据解析探索尕最制度的文化内涵与长城联系

在唐宋时期,“尕(因 ga上声)最”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当时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元末明初,“哈的”(或“尕最”)流行于民间行使职司,后逐渐消失,唯撒拉族地区的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的”与“尕最”为同一个词,系阿拉伯语“Gadui”的不同音译,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职司审判诉讼的法律执行者。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较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尕最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与土司制度揉在一起参与事务。撒拉族的尕最一般都成为世袭的土司。

在东迁之前就已信奉伊斯兰教的撒拉族先民,把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据民间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由苏来曼带领40名筛海(伊斯兰学者)从中亚来到街子,为选举出第一位尕最奠定了基础。

最初时,撒拉族中的大家共同选举出精通神学、律法的人物作为他们首位高级宗教学者和最高行政长官。但随着世袭土司制度出现,这些被称为"嘎·锡提"的人也变成了世袭性质,并且除了其宗教角色之外,还管理了各项地方行政任务,即便有时候甚至成为了世袭性的地主类似土地所有者的角色。

通过时间推移,这一系统进一步发展并加强了其影响力,使得许多早期伊斯兰传统得以稳固,从而确立了一套相对独立和自给自足的地方治理体系。在这个过程中,该系统还促进了 撒拉人的文化身份认同以及他们对于自己信仰的一致性。

至1896年,与土司制同时废除。这段历史由于缺乏详细记载,我们无法确定具体有多少人担任过这一角色,但根据位于街子附近骆驼泉旁边的一个墓地,有17个墓碑被认为是这些重要人物之一,他们可能共享此名称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此外,因为存在大量未记录下来的资料,所以我们无法完全了解这一传统延续至今的情况,以及它如何影响现代社会结构及生活方式。

关于撒拉人的起源,一则口头传说描述了他们从遥远的地方迁徙到今天甘肃省循化县境内的事迹,其中提到了两个兄弟— 尔默克米什、阿赫米什— 由于遭受国王嫉妒,被迫离开家园寻找新的家园。在经历漫长旅程之后,他们发现这片土地适合居住并决定停留下来,此后的几十年里,他们建立了一座城市并形成了一个社区,而现在这片区域就是著名的地标之一——循化县,是中国唯一承认穆斯林自治地方,也是全国唯一由穆斯林自治管辖的地方之一。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