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历史数据挖掘尕最制度的演变与影响

在唐宋时期,“尕(因 ga上声)最”已成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出现于我国回族聚居区。元时译作“哈的”,当时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元末明初,“哈的”(或“尕最”)流行于民间行使职司,后逐渐消失,但撒拉族地区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的"与"尕最"为同一个词,是阿拉伯语"Gadui”的不同音译,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职司审判诉讼的事务。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较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在东迁之前,就已信奉伊斯兰教的一些先民,把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

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从中亚请来了由苏来曼带领40名筛海(伊斯兰学者),专门普及和宣传伊斯兰。这些筛海推选出的成员成为了最初的人选,并且要精通教义和教育人们、公正判决诉讼、惩治违反教学律者等工作。

随着世袭土司制度出现,不仅宗教事务,而且参与了各项事务,其中有些甚至直接成为了世袭土司。这一政权结构体现了早期发展阶段的一些特征,使得许多传统在民间更加巩固,为后续发展提供了稳固基础。此外,这也加强了他们对宗教问题敏感度,对今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直至1896年,与土司同时被废除。当地有埋葬17位尕最之墓,那里共埋17人,由此看来,有可能传世17人以上,但具体数字无法确定。而关于撒拉族迁徙来源,有口头传说指出,他们源自中亚并经历漫长旅程,最终定居在甘肃某地,这段历史至今仍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近年来的考证研究表明,其实不是当地居民,而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一个支派,即撒鲁尔人,在唐代曾住在中国境内,然后再次西迁至中亚,最终又回到青海省东部定居,并融入周围多个民族形成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撒拉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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