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历史上的提刑官是个什么官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是共同纲领人物在处理这两个不同的历史场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宋代无疑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它对中华文化和制度建设的贡献,是其他多个封建王朝所无法比肩。特别是在所有文化制度中,那些对后世产生影响最深远的,当数其创立的提刑官。那么,这位提刑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

据史料记载,提刑官全名为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长官,也被称作提点刑狱公事,是宋代特有的官职名称,与现代法医相似。这个职位最初在北宋太宗时期开始设立,而到了真宗朝,则逐渐成为了正式制度,并建立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地方衙门,即提刑司。在这一体系中,负责领导这家衙门的是那位尊贵的地主管——提点刑狱公事。

由于这些地方衙门多坐落于交通要道附近的一些州府,“每年定期到所辖州县巡查”便成为“提刑官”的常规行程。这一巡查不仅包括监察那些本地的小小执法者,还包括督察、审核他们审理并上报给中央的大量案件。此外,“他还负有审问那些本地小吏囚犯的责任,对于地方上的判案拖延或者不能按时抓捕盗匪等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对于杖责以下之罪,由知县自行判决;徒责以上之罪,则由知州来决定。而对于“死罪”,通常需要经过“他的核准”,使得这一机构成为整个地区诉讼案件最高审理机关之一。

除了这些日常工作,“他还承担着处理疑难案件、平反冤屈以及接受民众上诉的情况”。可以说,在那个时代,这位高级行政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一角,为维护社会秩序与正义提供了坚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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