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江西抚州人)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其它人们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王安石辞位后,加强新法立场的是蔡确。
他被任命为三班主簿,与监察御史里行,并参与治狱。在官场打击保守派,他严厉打击反扑,被称“锻炼成狱”。元丰五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对新法进行维护与推进。他还参与常平、免役等政策制定,在政治斗争中表现出了坚定的立场和高明的手腕。
哲宗即位后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与保守派司马光等发生冲突,最终因诗歌中的讥讪言论而遭追贬卒于贬所。
历史评价方面,《宋史》将其列入“列传·奸臣”,但从唯物史观来看,他支持和坚持变革,对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应该给予肯定评价,而非简单以道德标准评判个人品格或行为。这一角度更符合客观分析历史人物作用及时代背景下的全面理解。此外,由于古代文献记载往往带有一定的偏见,我们应当更加审慎地考虑这些记录背后的动机和目的,以达到更准确的人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