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恐怖历史文化底蕴中藏龙卧虎图

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引发了对其定义的探讨。究竟什么是文玩?哪些艺术品能被归类为文玩?这些问题一直未有明确答案。甚至有些网上售物将核桃、手串等民俗玩物冠名为文玩,这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它应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专用性,即为书画时所用的专用品;实用性,即具有真正的使用功能;艺术性,即令人欣赏和诱人把玩的魅力。

根据“文 玩”的定义和特征,我认为,一旦不具备书画文具功能的物品,不称之为文玩;二者缺乏艺术性的被视作工具使用的文具,也不能称之为文 玩;三者,只有真心喜欢且拥有文化价值的人们才可称之为拥有某种程度上的“ 文 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他们喜爱的事物都可以成为“ 文 玩”;四者,对于普通而非特殊意义上的东西,更不可轻易命名其为“ 文 玩”。

从历史发展看,“ 文 玩”以毛笔作为核心,围绕《 文 房 四 宝》展开,从而逐步演变成包括各种书写与绘画相关工具在内的一系列美术品。在明代出版的《 文 具 雅 集》中,提及了约四十余种不同的 “ 文 玩”。其中包括笔墨纸砚及其配件,如笔筒、笔插、印章等,还有案头石、暖手等辅助器材。此外,还有一些更细致地分类,如大、中、小楷筆,以及抄手砚、砚山等类型。

选材方面,“ 文 玩”的风格各异,有奇思巧作也有自然造化,有千刀一物也有简中求雅。而题材上则崇尚古典,以梅兰竹菊四君子常见,其间还有站卧倚坐七竹贤。

历代的大师如宋代汝窑三足洗,或清代制砚大师顾二娘,都留下了一批难忘作品。而有关 “ 文 娟”的话题广泛,其中关于宋代米芾拒官求砚的一段佳话,是许多人津津乐道的一个故事。

由此可见, “ 文 娟”的核心在于它蕴含的文化底蕴,而如果将其功利化,便仅仅成为市场上的商品。这正反映出,将一个充满深意的情感对象简单地商业化处理,无疑会失去原有的精髓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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