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非易事。晚明时期,中国商业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被许多人誉为“资本主义萌芽”,但即便如此,这一时期的商业化程度仍然无法与宋代相比。在整个明代,“铸钱如同空谈”,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生产量。这一切发生在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方法,将社会组织简化之后。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却找不到有效的手段来解决,便更加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我发现明代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如民法典来解决的问题,却都被归结为道德价值观,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来应对问题,以此取代了法律。在这以文人为主导的帝国中,每个方面都以道德伦理自居,这种以道德建立国家的社会,其虚伪性和不切实际性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我认为,这正是因为明朝全面放弃技术进步,而选择用道德替代法律所必然产生的一系列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