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兵役制度中的99句情话人物篇

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常规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直接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使得边郡的人口和军队合二为一。在武帝时代,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批小农破产,而豪门之家则拥有免役特权。此外,战争频繁,过去有效的征兵制度难以为继,所以又开始实行募兵制。此外,还有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被广泛使用。

刘秀在东汉时期进行了一系列军事改革。他废除了郡县正卒轮流上阵的制度,将招募成为主要获取新兵员的手段。至于最初阶段,一名男子在27岁时会被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这称为“待役人员”,简称“正”。这些“正”们通常在20或23岁起始服现役,每次服役时间是两年。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可能担任本地的一名材官或骑士,或是在京师当卫士;另一年,则可能到边疆地区充当戍卒(有一说法认为,在本地担任材官、骑士或楼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正卒,而是摇역)。即便不在服务中,“正”们仍然是预备役中的成员,只要战事发生,就需要随时应征直至60或56岁方才结束。

对于应召入伍期间获得免役,可以分为复身(个人免役)和夏家(全家族免役)两种。如果有显赫成就、资历深厚或者爵位高贵的人,他们可以通过养马捐献粮食等方式获得礼遇。这包括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老人以及身高不足规定尺寸的人都能免除服军服务。

武帝之后,又开始实行募兵制,以熟悉胡人文化与越南文化的小型部族及少数民族为主,不再按季节更换。而随着四方不断有事态发生,便常常通过募集来准备战斗。在这过程中,大多数都是农民和流浪者,以及一些犯罪但持有赦罪令的小官吏或百姓,以及放宽身份限制后释放出来的大量奴隶加入了军队。此外,还选出那些勇敢且技能出众的人才从军。当时候用力招募还不够,就会将犯过罪业罚刑徒调遣到前线作战,也实施七科谪,即将犯下罪行者的官吏,无籍者、嗸婿商人的儿子以及曾经做过商人的父母祖父参加战斗。

西汉末年,为防止匈奴入侵,有时候还会招募奴隶加入军队。而东汉时代,尽管还有征兵制,但实际上已经很少施行了。由于此类措施导致国家必须以金钱购买新的士兵,加重财政负担;同时,一些农民长久离开他们的地球,对农业生产产生影响;而那些应召入伍的人对将领形成一种依附关系,最终演变成私人部队,这加剧地方势力的扩张,为后来的割据混乱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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