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代,地方的实际情况复杂多变,难以一一了解。晚明时期,商业经济发展显著,被誉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其商业化程度仍远不及。整个明代,“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量。这意味着尽管社会日益繁荣,但政府在管理上却依然采用传统手段,对商业活动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事务,政府找不到恰当的技术解决方案,便将问题转嫁给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进行强化。在现代人的观点下,这些问题本应通过民商法律来解决,而不是简单地归结到道德价值上去,用尊卑、长幼、男女等简单信条来处理一切。明帝国被视为一个文人至上的社会,以道德伦理自诩,这种以道德立国的方式,其虚伪和不切实际也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新高度。
可以说,这正是明代全面放弃技术,以道德替代法律的一个必然结果。这种做法虽然表面上看似高尚,但实际上却限制了社会发展,为后来的衰落埋下伏笔。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更加注重礼仪修养,而忽视了实质性的创新和进步。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对我们今天如何看待科技与文化关系的一次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