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结婚时使用的婚房并非被称为“洞房”,而是用“青庐”来形容。《世说新语》中记载了曹操与袁绍年轻时的一段趣事,他们在一对新人的婚礼上偷走了新娘,这个故事虽然有争议,但确实反映了当时人们把临时搭建的帐篷作为举行婚礼的地方称作“青庐”。从东汉到唐初,人们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搭建这样的帐篷,并且新娘会从特制的毡席上走入其中。
除了用来指代新的居所,“青庐”也常常用来形容结婚本身,就像我们现在说的“洞房花烛”。清朝的时候,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神女》中提到了这一点:“公子辞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备青庐。’”
然而,在唐以前,“洞房”并不代表新的夫妇生活,而是一种宫廷中的豪华居所。在文学作品中,如《楚辞·招魂》和司马相如《长门赋》,都使用了这个词汇。但直到唐代,这个词汇才开始专指男欢女爱之处,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新人卧室。因此,当我们听到“洞房”的名字,我们应该想象的是一种充满浪漫和喜悦的地方,而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