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靖康二年(西元一一二七),汴京陷金,徽、钦二宗北狩,北宋亡。其後宋室南渡,改元建炎,以迄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之十五年间,与金始终处於交战状态。惟交战期间,宋未尝一日忘和,一面请和,一面抗战。
宋金酝酿议和,始於绍兴七年(一一三七)。方是时,伪齐刘豫废,中原空虚,金熙宗又新立,内部不安,无暇南顾,正为宋乘时光复河山之机。然南宋高宗缺乏勇气,既惧金放还钦宗,失去皇位,又惧一旦战胜,造成武人跋扈,故虽岳飞、韩世忠、张浚诸将,与宰相赵鼎等力请,终从秦桧之意,一味避战,专心媾和。
宋金首次议和,是在绍兴八年(一一三八),惟不久金发生,新执政者兀术,废约再度侵宋。此後直至绍兴十一年,始在杀岳飞为条件之下,宋金第二次议和。其盟约要点如下:一、宋对金奉表称臣,受金册封为皇帝。二、两国疆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自淮而西,宋割京西唐(河南泌阳)、邓(河南邓县)二州,及陕西商(陕西商县)、秦(甘肃天水)二州之半与金。
三、每岁金主生辰及正旦,宋遣使称贺。四、宋岁贡银绢二十五万两匹,於每岁春季,搬送至泗州(安徽盰眙县东北)交纳。五、金许归宋徽宗梓宫及高宗母韦太后。宋称臣割地,岁贡贺旦,自列於藩属,与其说是盟约,毋宁称作降书。
宋金第二次议和後,双方维持近二十年之友好,至绍兴三十一年(一一六一),始由金海陵王重开战端。其间双方各有胜负,高宗且於三十二年(一一六二)传位孝宗,改元隆兴。隆兴二年(一一),宋金第三次议和,双方约定:一、易君臣之称,为叔侄之国,宋主称金主为叔父。
二、两国文书,改表诏为国书。三、宋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并不称岁贡。四、两国疆界,仍一如绍兴之旧。五、两国各归还被俘之人,但叛亡者不与。此次盟约,虽仍极不平等,但已较绍兴十一年大有进步。宋至是始正敌国之礼,可稍湔臣事之耻。
宋金最後一次和议,是在宁宗嘉定元年(一二O八)。先是,韩侂胄排除异己,大兴伪学之禁,为立盖世功名自固,遂於开禧二年(一二O六),献谋擧兵伐金。然宋是次伐金,诸路皆败,溃不成军,最後竟杀侂胄,函首乞和,而重订盟约如下:一、两国国境如前,金尽以所侵之地还宋。
二,改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宋主称金主为伯。三、宋增岁币为银绢三十万两匹。四、宋别以犒军钱三百万贯与金。是次议和後,金卽困於蒙古,无力再作大规模之南犯,且终於宋理宗端平元年(一二三四)。
宋金和议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十几年来,南宋曾派出许多使臣前往金国议和,但是这些议和的使臣,往往都被小说、演义了。宇文虚中的到来为金国带来了高度发达的文明,但是,虽然他在金国已经位极人臣、官至宰相,可在他心中念念不忘的,仍然还是他当初出使金国的议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