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皇后,明朝嘉靖帝第三任皇后,江宁(今属江苏南京)人,原为宫女,后时来运转,成为皇后。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十月,嘉靖帝和有孕在身的皇后陈氏坐在一起,侍女张氏、方氏进茶,嘉靖帝趁机抚摸张氏的手摸一样的白嫩小手,觉得纤纤玉手太美妙了。
陈皇后气得摔碎茶杯,嘉靖帝大怒,一脚踢在陈皇后的小肚子上,陈皇后因此流产,血崩而死,不久,嘉靖帝册封张氏为顺妃,次年立为皇后。
某一年,张皇后得了重病,嘉靖帝诏命御医使用所谓的千年灵芝,张皇后越吃越严重,就拒绝服用,并频频抱怨,说千年灵芝好得不得了,皇帝为何自己不用?这不是别有用心吗?嘉靖帝恼羞成怒,决定废黜皇后。
嘉靖十三年(1534年)正月,嘉靖帝下诏,废黜皇后张氏为庶人,打入冷宫,三年后,张氏在孤独绝望中死去。嘉靖帝并没有丝毫的愧疚,诏令以废后吴氏的规格下葬。
废黜张皇后不久,嘉靖帝立方嫔为皇后,同时封沈氏为宸妃,阎氏为丽妃。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嘉靖帝为了追求长生不老,命宫女在凌晨去御花园采集露水,导致很多人生病或劳累过度死亡。
杨金英等宫女不满嘉靖帝的残暴,试图用绳索勒死正在睡觉的嘉靖帝,慌乱中打成了死结,导致行刺失败,史称“壬寅宫变”。
事发不久,参与谋逆的宫女张金莲因为害怕,就找到皇后方氏告密,方皇后急忙赶到现场,解开了绳索,皇帝终于获救,捡回了一条命,但因过度惊恐,口不能言,得了一场大病。
方皇后命太监张佐等人,立即抓捕参与谋逆的所有嫔妃和宫女。宫女杨金英供述,徐秋花、邓金香等皆为同谋,主谋是王宁嫔,而曹端妃虽然没参与,但却是知情者。
不久,方皇后怂恿口不能言的嘉靖帝下旨,将参与谋逆的曹端妃、王宁嫔、宫女杨金英等十六人全部凌迟处死,家人遭连坐处死者十人,罚做奴婢者二十人,家产抄没充公。
方皇后临危不惧,全力营救皇帝,嘉靖帝大为感动,封皇后的父亲方泰、叔父方锐为侯爵。
起初,曹端妃很受皇帝宠爱,王宁嫔曾极为嫉妒,此时自知必死无疑,于是借机诬陷曹端妃知情不报。
方皇后也知道曹端妃被冤枉,但她也嫉妒曹端妃得宠,于是没有揭穿王宁嫔的险恶用心,结果,毫不知情的曹端妃被冤杀。
嘉靖帝意识清醒之后,派太监多方查证,最终确认,曹端妃确实是被冤枉了,嘉靖帝痛惜不已,并开始对方皇后心生怨恨。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方皇后去世,正史记载皇后属于病逝,万历年间的史学家何乔远在《十三朝遗史》中记载:方皇后死于一场大火。
清代学者毛奇龄编撰的《胜朝彤史拾遗记》也有类似的记载:“至是上稍愈,疑妃冤,曰:‘端妃,我所爱,宜无此心。’……”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宫中火,中宫请救后,上不应,后遂崩。”
西宫突发大火,太监请示皇帝营救皇后,嘉靖帝竟不同意,导致皇后被活活烧死。
在悼念皇后的时候,嘉靖帝竟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后救我,而我不能救后。”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很明显,冤杀曹端妃,方皇后是罪不可恕的,随即诏令以元配皇后之礼仪将方皇后厚葬入永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