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起源与历史摩尔根基因学说之父

摩尔根,美国生物学的奠基人,被誉为“遗传学之父”。在肯塔基州立学院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动物学,获博士学位。他曾任哥伦比亚大学、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的实验动物学教授,是美国全国科学院院长、美国遗传学会主席、实验动物学和实验医学学会会员。由于创立了关于遗传基因在染色体上作直线排列的基因理论和染色体理论,他获得了193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摩尔根1866年出生于肯塔基州的列克星敦,他的叔叔是著名将领,在当地声誉很高,但他几乎从未提及这位名声显赫的人物。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家庭并没有从叔叔那里获得经济上的帮助,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小的时候就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如捕蝴蝶、偷鸟蛋以及收集化石和矿物标本。在他的家族中,没有科学家,这使得他成为一个突变品种。

1886年,摩尔根在肯塔基州立学院获得理学士,并被选为毕业典礼代表致告别词。他决定留在学校继续学习,这一次进入了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院。这里以其自由精神著称,对生物科学尤其重视。这个环境深刻影响了摩尔根,他相信通过实践而非昂贵设备来进行研究,以及“一切都要经过实验”的原则。

童年时期,小摩尔根对大自然充满好奇心,最喜欢捕捉昆虫并观察它们如何生活。他也经常带回家解剖他们,以了解内部构造。当他10岁时,他父亲同意让两个房间供他使用,那里摆满了来自野外采集到的各种标本直到他去世后依然保持原样。阅读也是他的爱好,特别是在自然科学领域。如果没有人叫他吃饭,他可以一整天沉浸其中。

成长过程中,小摩尔根展现出了对知识极大的热情。在14岁时,就初中毕业,并进入预科学习课程。在16岁时转入大学,本科期间选择了数学、物理化学等多个专业,其中最感兴趣的是博物学。这不仅延续到了他的整个生命,也直接影响到了日后的胚胎学与遗传研究工作。

大学毕业后,不像同学们那样选择商业或农业方向,而是报考霍普金斯大学生物系,因为它位于母亲娘家的马里兰州,同时强调基础研究与培养学生的手动技能。此校以医学与生物见长,其教学侧重点于基础科学研发,与其他美国家校不同,它更注重课堂以外实践活动,而不是简单讲授,使学生形成严谨求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为未来诺贝尔奖得主打下坚实基础。

霍普金斯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为摩尔根日后的研究所提供良好的基础,并使其形成信条——一切都要经过实验。而且,即便怀疑达氏进化论及孟氏遗传说,但通过实验结果证实,最终信服并发展完善这些理论。他取得的一系列重要成果,大部分都是基于实验数据得到的证明。两年后完成硕士项目,母校寄来博物教授职位邀请,但此时已经坚定追求生物基本研究梦想,便留下继续攻读博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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