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历史上,提及“四大汗国”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实际上成吉思汗分封了九位兄弟和儿子。在他的时代,每个被选中的男性继承人都获得了一定的领地和管理权。这些领地被称为“兀鲁思”,每个兀鲁思都有自己的军队、属民、贡税和牧地。
成吉思汗的长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和拖雷是最著名的四位继承人,他们分别得到各自的小型国家。但是,这些国家并不是独立的王国,而是属于更大的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尽管他们拥有自己的领土,但仍然需要向中央政府纳贡,并且在政治上依赖于中央集权。
另外,成吉思汗还有五个兄弟也获得了相似的分封,其中铁木哥斡赤斤甚至比成吉思汗的儿子们获得更多的人口和资源。因此,将其仅限于“四大汗国”是不准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的皇帝如元世祖忽必烈继续沿用这一制度,他开始将诸王分配到不同的地区作为镇守者,这种制度被称为宗王出镇。这些宗王虽然拥有较高的地位,但他们的大多数实际控制力度远不如传统意义上的“四大汗国”。
至于所谓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汉国”、“伊利罕国”,它们是在不同的时期成立或出现过,但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定义什么时候这几个名称应该应用,以及它们之间如何区分。此外,这些名字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历史记录或者学者的解释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四大汗国”的概念并非完全准确,它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时间点对蒙古帝国内部结构的一个简化描述。而真正的情况则更加复杂,有许多其他因素,如家族关系、政治联盟以及军事实力等,都影响着这个庞大的帝国内部权力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