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努尔哈赤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创建的黄、白、红、蓝四旗之上,他又在万历四十三年推出了八旗制度,增添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这些旗帜不仅颜色鲜明,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被编入这八个不同颜色的旗中,每300人组成一牛录,有着自己的领导者;5牛录合为一甲喇,再设有甲喇额真负责管理;而5甲喇则构成了一固山,由固山额真统领。
最初,这种制度不仅在军事上发挥巨大作用,还涉及行政和生产领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太宗皇太极为了加强对旗人的控制并扩大军事实力,同时也为了笼络人心,进一步完善了八旗制度。他还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并区分为上三旗和下五.flags。其中,上三flags由皇帝直接控制,而下五flags则由诸王或贝勒统治,上三flags更受尊敬,被用来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而下五flags主要驻守京城及其它地方。
八Flags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整个社会组织起来,以“Flag”作为单位,即以Flag作为兵团的一部分。不论隶属于哪一个Flag,只要是其成员,就有可能成为士兵。然而,不同于其他帝国,在清朝时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穿上盔甲,因为满族人口不断增长,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士兵。此外,尽管如此,这套完整的制度仍然存在,如封爵体系,其中最高级别包括亲王、高级官员以及各种将军等。而且,对于宗室觉罗学和官学教育也有严格规定,使得子弟接受教育。
此外,对于婚姻问题,也有一些规定,比如禁止与普通民众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的取消。不过实际情况中,这种限制并不严格,大多数时候人们之间会进行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