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古学和人类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定居。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有鄂温克族特征的头盖骨,与之同伴有贝加尔湖地方文化与装饰,这符合鄂温克人的传说。传说指出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附近。
另一种传说将他们的故乡设定在黑龙江上游的石勒喀河一带。总而言之,鄂温克人居住于贝加尔湖东侧及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区域内,他们使用弓箭与扎枪,并从事打猎和捕鱼。在当时,他们食物通常被火煮或放入桦皮盛水桶中煮肉食用。取火则是通过两块石头击出火星,再利用桦皮纤维引燃。而他们居住于由桦树皮构成的小屋“撮罗子”。
当时社会正处于母权制氏族阶段,其族源可以追溯到北朝至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现今鄂温克族有关的地理习俗,如“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位于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部落“鞠”。
随后,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迁至黑龙江中游雅库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明代文献记载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是鄂温克与 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此外,“索伦部”的称呼广泛应用于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但专指的是后者。此外,“索伦别部”的名称如喀穆尼堪也指代了一部分 鄂温克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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