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古学和人类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定居。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有鄂温克族特征的头盖骨,以及与之相配的贝加尔湖地方文化遗迹,这与鄂温克人的传说相吻合。传说指出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附近。
另一种传说将他们的故乡定位于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而言之,鄂温克人生活在贝加尔湖东部及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区域内,他们以弓箭和扎枪为生,从事打猎和捕鱼,并通过火烧食物或煮肉来维持饮食。在取火方面,他们使用两块石头产生火星,再用桦皮纤维点燃。而他们的住所是由桦树皮制成的小屋。
当时, 鄂温克社会处于母权制氏族阶段。关于他们的源流,可以追溯到北朝至隋唐时期室韦各部落中的一些地理习俗与其有渊源关系的地理区划,如“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使鹿部落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迁移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地区,而明代文献中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通常被认为是鄂温克及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此外,在清代文献中,“索伦部”这一称呼广义上包括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 鄂温克族,但专指的是后者。此外,还有称作“索伦别部”的“喀穆尼堪”,也代表了一部分鄂温克人。
关于民族起源,有两种不同的理论:一种观点认为他们起源于北室韦;另一种则提出安居骨部为起源地。当17世纪初叶时,已有三支分化出的鄂温克社群:使鹿的人群(共12个大氏族)生活在贝加尔湖及其周边;使用马的人群(共15个氏族)居住在赤塔河、石勒喀河流域;而最多的人口集中在地区为从精奇里江至黑龙江下游流域的人群,是后来的通古斯人之一部分。这三支分别被历史记载为使鹿的“喀木尼堪”或“索伦别部”,纳米雅儿或那妹他,以及索伦部门户。
最后,由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以及分散且隔绝的地方性居住环境,一直以来,有多种名称被用于称呼这一个民族,如日本统治者及当地俄罗斯人们曾经使用过名号如"雅库特"等。但是这些名字从未获得过这个民族自己的认同。在解放之后,这些名称得到了废除,将原有的"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名称取消,以恢复原有的正统称谓———我们今天所知晓的大名———即,我们自豪并珍视作为自己名字的大山林里的居民们———我们的名字就是:“乌兰察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