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青铜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定居。黑龙江一带的七游、石勒喀河洞穴出土了具有鄂温克族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之并存的是贝加尔湖地方文化与装饰,这与鄂温克人的传说相符。他们的祖先据传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周边。
另一种说法认为,他们的故乡位于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而言之,鄂温克人居住在山林间,以弓箭和扎枪为生,从事狩猎和捕鱼。他们使用火燒食物,或将热石放入皮桦桶中煮肉吃,用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用桦皮纤维引火,并住于桦树皮盖的小屋里。在当时,他们处于母权制氏族社会阶段。
关于他们的起源,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鄂温克族源自北朝至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之有渊源关系的地理部落,如“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部落;另一种则提出鄂温克族起源于乌苏里江流域靺鞨七部之一安居骨部。
17世纪中叶,鄂温克族已经分布在黑龙江中下游及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当时,他们分为三支:一支是居住在威吕河和维提姆河沿岸的人们,被称为使鹿“喀木尼堪”或“索伦别部”。这群人18世纪初迁至额尔古纳河畔,是被称作雅库特人的先民。
第二支是居住在赤塔河、石勒喀河附近的人们,被称作“纳米雅儿”或那妹他氏,一共有15个氏族,是后来被称作通古斯人的先民。而第三支,即索伦部,其成员最多,在黑龙江中下游流域生活,是被称作索伦人的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