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在结婚时使用的居所被称为“青庐”,而不是“洞房”。据《世说新语》记载,曹操和袁绍年轻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外出做些恶作剧,有一次他们看到一对新人结婚,就趁乱偷走了新娘。尽管这个故事的真假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古人确实用“青庐”来指代临时搭建的帐篷,这种帐篷通常位于住宅西南角,“吉地”上。在东汉至唐初,这样的婚礼场所是由青布搭成的,在门内外设置,用以举行新的夫妇交拜仪式。《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写道:“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礼异》中提到北朝时期,“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到了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神女》中提到过类似的场景。
除了用“青庐”作为婚房之名,有时候人们也会把结婚本身称为“青庐”,这与现代用“洞房花烛”指代结婚有相似之处。直到近现代,一些文人依然使用这一词汇来形容结婚,如郭沫若在他的作品《卓文君》第二景中写道:“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 青庐,假使他能得女公子为他的内助,那岂不是天作之合吗?”
然而,我们应该了解的是,在唐以前,“洞房”的意义与我们现在理解的完全不同。在那时期,“洞房”并非指新人的卧室,而是一种宫廷中的豪华居室,《楚辞·招魂》中的句子“我独徘徊兮,无眠无食兮,为谁悲秋声?”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的情感表达。而北周时期的一首诗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接近今天含义的情况:“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但即使如此,它仍旧没有成为专指新 婚 夜 的词汇。
随着时间推移,以及文人的创造性运用,最终将"洞房"一词固定下来,以此来描述男欢女爱、或是特定的喜庆场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从前就有这样的含义,只不过通过不断的文化传承和文学创造,使得这个词汇逐渐演变成了今天我们理解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