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准河北省蔚县挂牌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8]7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申报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求已收到。 现同意答复如下:
1、同意将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蔚县历史悠久。 古城造型独特,风貌保存完好,文物古迹丰富多样,古建筑数量众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们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批复精神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保护和管理。加强文物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历史保护。 与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和探索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明确保护原则和重点。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保护措施。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导下,编制重要保护区详细规划。 规划建设要注重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市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适应的建设活动。
三、你们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8 年 5 月 2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