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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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

而用奴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而商周时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则归国王所有。所以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井田制,井田制是古代中国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最早出现在商朝时期,到了西周的时候发展的已经非常的完善了。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则是水沟,阡陌纵横,就像是一个井字。

在周朝,按照规定一切土地归国家所有,也就是都归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土地的拥有者。周王把土分封给了诸侯,诸侯把受封的土地赐给卿大夫,卿大夫再把土地分赐给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有土地拥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够出售和转让。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等多种原因,导致井田制逐步瓦解。

这种土地的国有制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主要是由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控制着全国的所有土地,然后再把这些土地分配给大大小小的奴隶主使用,而占具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普通的庶民则被排除在外。所以,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朝,代表的是少数人的利益,也就是奴隶主阶层,所谓奴隶制的土地公有制实际上是一种土地私有制。

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们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根本原因。而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维护奴隶主们的利益,性质则是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这种制度也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据《史记》中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而《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而在法律上废除了实行多个朝代的井田制度。

井田制就是奴隶制度的生产关系,把奴隶们集合在一起进行劳作,没有积极性。而秦朝在商鞅变法后,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个人所占土地的面积来平均承担。虽然在此之后秦政府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像一此山川河流,新占领他国的土地等,但是后来又慢慢转为了私有。这便从根本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开阡陌封疆明显比井田制更有优势,也更得民心,商鞅变法后使得秦国国力产生质的变化,一跃成为七国之首,从而一统中国,而其中废井田、开阡陌封疆则占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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