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退居洛阳后,和文彦博、富弼等十三人,仰慕白居易九老会的旧事,便会集洛阳的卿大夫年龄大、德行高尚的人,他认为洛阳风俗重年龄不重官职大小,便在资圣院建了“耆英堂”,称为“洛阳耆英会”,让闽人郑奂在其中画像。
北宋神宗年间,王安石主持变法,元丰年间,富弼与王安石不和,称疾辞官。神宗批准后,他回到老家洛阳赋闲。
元丰五年(1082年),富弼和他的好朋友文彦博商量,两人打算组织一些在洛阳的老领导,搞个聚会。
聚会采取轮流坐庄,主要目的是喝酒聊天、联络感情,进一步丰富退休生活。
于是,两人分头张罗,一共邀约了13个人参加聚会。
这13人中,年纪最大的是富弼79岁,其次是他的老朋友文彦博77岁。年纪最小的是司马光,他当时仍有官职在身,职务是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这是个闲职,没有具体的事务。
他当时正在洛阳编写《资治通鉴》。他们这些人都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守旧派,他们政见一致,趣味相投,能诗能文,聊起天来有共同话题。他们仿效唐代白居易的香山九老会,取名洛阳耆英会。
按理来说,一群老人喝酒聚会,没什么好稀奇的。但是,中国文人很浪漫、很风雅。
他们都要把聚会赋予独特的含义,在那样的场合,最适合发挥文人的才情。比如白居易时代的香山九老会,再远一些的兰亭聚会。
兰亭聚会产生了《兰亭集序》,香山九老会则留下了《香山九老图》。同样,洛阳耆英会则为后人留下两件东西,一个是司马光执笔撰写的《洛阳耆英会序》,另一个是《会约》。
《洛阳耆英会序》是一件精美的书法作品,是书法中的瑰宝。而《会约》则是对聚会的一个具体规定,共八条,全文如下:
一、序齿不序官;
二、为具务简素;
三、朝夕食不过五味,菜果脯醢之类,共不过二十器;
四、酒巡无算,深浅自斟,主人不劝,客亦不辞;
五、逐巡无下酒时,作菜羹不禁;
六、召客共用一简,客注可否于字下,不别作简;
七、会日早赴,不待速;
八、右有违约者,每事罚一巨觥。
《会约》虽然是文言,但是意思浅显明白,逐条翻译的话,大致就是:
一、聚会时按照年龄长幼排序,而不以职务高低;
二、聚会用餐不讲排场,简洁、素净即可;
三、聚餐时,主菜不超过5种,至于佐酒的果脯、肉酱之类,总数不得超过20碟;
四、饮酒自便,喝多喝少全凭意愿,东道主不劝酒,宾客也无须勉强;
五、酒倘未喝完,桌上菜肴却已一扫而光,可补充一些菜羹;
六、为节约纸张,只用一张通知单,主人派人逐家传递,客人能否出席,签注即可;
七、聚餐之日,客人要按时出席,不等不催;
八、上述规定,违反一条,即罚酒一大杯。
从这则《会约》的内容看,他们这群人虽然都是曾经的、国家的栋梁,但是都比较务实,这八条约定也很有操作性,既能减少铺张浪费,也能杜绝竞奢斗富,
让坐庄的主人没有压力和负担,客人也绝无轻视和鄙薄,保证聚会能优游自如。这是保证聚会能够持续举办的重要原因。
现在不确定聚会一共举办了多少场,但是我想一轮肯定是轮完了的,那就是13场了。对于一群赋闲在家的老领导来说,这是很难得的。
这次聚会之所以在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王安石变法失败,1085年(元丰八年)司马光被重新起用,身居宰相要职,很多守旧派大臣被陆续启用。这对于守旧派来说,是多么大的荣耀。
于是,耆英会便借着这场的东风,在当时的士大夫中间传为美谈,称颂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