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国共后,展开苏维埃。苏维埃这一名词借自苏俄,原意是代表会议,即由民众以代表会议形式掌握国家权力。
(作者:王建朗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黄克武,“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1927年国共后,展开苏维埃。苏维埃这一名词借自苏俄,原意是代表会议,即由民众以代表会议形式掌握国家权力。不过,对于当时的中人而言,以什么样的称呼界定这场未必那么重要,在已经武力分共,失去合法发展机会的背景下,武装反抗几乎是这样一支力量会做出的唯一选择。苏维埃的核心是要在独立领导下,推翻现行统治体系,建立领导的政权。
通过社会和建立新型政权,是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早在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中就明确指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目的是实行社会。”此后,虽然根据形势的变化,具体的策略屡有调整,但实现“建立无产阶级制,创造世界的苏维埃共和国,以进于无阶级的社会”,应为一以贯之的终极目标。
由于力量的薄弱,当在武力压迫下进行武装斗争,与占据统治地位的展开较量时,地域广大的乡村成为武装力量活动的中心。和城市相比,南京中央对农村缺乏有效的控制,在这里的发展可以游刃有余。事实上,鉴于中国社会农村人口占据绝大多数的现实,早在国共合作开展国民的时期,国际和已经逐渐注意到农村、农民的重要性,并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国民开展的重要一环。随着苏维埃的开展,武装因缘际会在农村发展壮大,土地成为苏维埃中具有凌驾意义的重要话题。
顾名思义,土地的中心当然是要完成土地的重新分配,即按照既有解释框架所言,将地主、富农拥有的占农村80%的土地分给普通农民,由此激发农民投身的热情。对土地的强调,与土地分配严重不均的判断密切相关,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起源解说的基本逻辑。不过,如果我们尽可能地回复到历史的现场,将有可能发现,事实总要比理论复杂得多,中国农村土地的状况并不像曾经认为的那样畸形,而关于源流的解说,也大可不必局限于土地和农民本身。
作为中国苏维埃在南方地区的中心区,由赣南、闽西组成的中央苏区具有特殊的考察意义。中央苏区是建立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所在地,无论是面积、人口,还是武装力量、政权建设,这里都在各个苏区中居领先地位。因此,以其为中心进行的考察,尽管未必覆盖苏维埃运动的全貌,但无疑具有相当强的代表意义。
选自王建朗 /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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