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 ,字 北溟,号 于山,山西永宁州 (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 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 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 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 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 追赠为太子太保。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