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重大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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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国成立第一年就与苏联等17个国家建交。 1949年10月2日,苏联率先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我国正式建交。 1950年,中苏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953年周恩来会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两国关系的原则。 1955年,周恩来参加万隆会议,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 1954年4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五大国之一首次参加日内瓦会议。

2、1971年7月,尼克松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基辛格秘密访华。 1972年2月,尼克松总统访华,双方在上海签署中美联合公报。 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恢复中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提案。 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两国正式建交。

三、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 同年,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在上海签署《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的宣言》。 此外,2001年中国成功申办奥运会,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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