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历史告诉你捕快是怎么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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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要讲讲捕快的由来。其实,讲到捕快的由来,就得从非常非常久远的历史说起。当我们国家最初出现法律,并出现了最初的犯罪案件,就有了抓捕罪犯、搜集证据的捕快。这种情况应该是出现在原始社会的末期,以及奴隶社会的前期。

 

根据我国的史载,大禹治水可是非常辛苦的。曾经有一次,他约集各个部落的首领,也就是治水首脑会议,要开会讨论治水的问题。其他各个部落的首领都到场了,就有一个部落的首领,风后后到。这时候大禹就命人进行了审理,最后对风后予以处斩。这是我们国家史载最早的,对某一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予以斩首。

其实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早就出现了负责审判、执行和找证据的人,他们各司其职,这种专业的分工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夏商周秦汉唐宋,一直到元明清时期,这也是司法体制和职业分工的历史。越来越细致的专业越来越分工负责,这种变化带来了一些特殊的人物,他们在司法审判中担负着拘捕罪犯、拘传证人、调查证据的重要职责,这样的人就是捕快。

历史长河中,捕快在古代中国司法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根据有关的史料记载,从夏商周的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捕快一直都有存在。由于历史的演变,越来越多的出色捕快在历史上留下了他们的美名。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古代中国司法生活中最有名的捕快!

在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捕快捕头,但在我心中,最出色的应该是秦琼秦叔宝。

秦琼秦叔宝是唐朝开国功臣,他从小就立志要匡复正义,扶弱抑强,成为一名公差捕快。尽管家庭贫寒,但他一直刻苦读书,热爱武术,终于实现了他的志向,成为山东府黎城地区的捕快。他以出色的工作表现树立了良好的声誉,经常能侦破一些难以解决的案件,所以被当地人称为“小孟尝”。

秦琼身上有一段非常说明他高尚品格的故事,就是他卖马的故事。有一次,他因公差去滁州,因为逗留时间较长,只得在一家客栈住宿,最后他身上的钱花光了,既没有钱回家也没有钱结账。这时候店小二称他无法离开,除非把欠账结清。秦琼没有选择逃跑或者力争,而是说服店小二相信他,让他再做生意赚取资金并及时偿还欠账。秦琼秦叔宝的这种高尚的品格深深地感动了我。

真的有一位大英雄,他就是秦琼。有一次,我因公差来到一个小镇,逗留时间较长,花掉了所有的银两。当我想离开回去取款时,客栈的店小二要求我先把所欠的结清,我告诉他我会回来的,但他不相信我,说如果我不结账就不能走。虽然我可以强行闯出去或者逃跑,但我的人格定位是清白正直、光明磊落,决不能欠债。我手中拿着亮银的双戬、一匹宝马良驹黄骠马,虽然我可以用它们攻击店小二,但我做不出这样的不良行为。

穷途末路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最后的办法,卖掉自己的戬和马,从而换取足够的银钱回到家乡。在卖戬和马的时候,当地的庄主单雄信发现了我,觉得我相貌奇伟,是真正的英雄,因此对我非常感兴趣,并问我来自哪里。 我告诉他我是来自山东黎城的,此时单雄信并不认识我,但还是跟我说:“我久闻山东黎城捕快英雄,今日得见,真乃人中龙凤也!”

我非常敬仰秦琼秦叔宝这位大侠的名字。如果你回到山东,认识了他或者能够见到他,请替我向他问好。对于我来说,非常渴望能够早日见到他。当时单雄信跟秦琼谈话的时候,如果秦琼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单雄信就会给他大量的钱,让他离开或者与英雄们相聚。但是秦琼基于英雄的人格,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认为这样会让自己很丢人。最后,他卖掉了一匹黄骠马,和单雄信实现了一个正常的交易,并得到了一些银钱,回到了家乡。这是著名的秦琼卖马的故事。

实际上,在他当捕快的时候,他往往是见义勇为、济困扶危,经常能够救助冤案中的好人。而且他对好汉路林更是非常讲义气。那个时候,隋朝的统治者是隋炀帝杨广。

在古代,许多州县长官发布的捕人牌票都是冤假错案,导致路林好人也受到了冤屈。在这个时候,我作为一个好捕快,为了真正的正义,宁愿承担责任,撕掉不合理的牌票,来拯救那些善良、没有犯罪的路林好汉。正是由于这种行为,像我这样的好捕快在史书上留下了记载,并且传承至今。

捕快这个职业在历朝历代的法律文件中有大量的记载。根据古代的法律规定,捕快在抓捕被告和疑犯的时候,必须亮出自己手中的腰牌或牌票,这个腰牌在今天可以类比于检察官工作证。如果没有腰牌,就无权抓捕他人。因此,古代的捕快在抓人的时候,必须像今天的公安干警一样,亮出自己的腰牌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职权。在破获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捕快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合法的方式展开调查和抓捕行动。

在古代,我作为捕快,在去抓捕被告和疑犯之前,往往需要向州县的老爷大官申请一种牌票,如逮捕证或通缉令等。不同类型的案件要求不同的证明材料,只有依据这些书面的证明,我才可以去拘捕犯罪嫌疑人,以便破获案件。这是古代法律的一项明文规定。

根据编制规定,古代的捕快分为正捕快和快手两种人员。据《松江府治》记载,当时的松江县只有二十名正捕快和二十名快手,这样一个松江府衙,总共只有四十位捕快的编制,但这并不一定够用。相邻的另一个县华亭县,其人员编制则是正捕快四十人,快手四十人,整个华亭县的捕快编制总共是八十人。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种在府治里头的捕快的人员编制,比如四十或八十等数字都是国家编制。实际上,在办案时,捕快常常需要身边带着其他人士一起行动,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务。

在古代办案过程中,我往往需要带着两个副捕快,而副捕快也常常会带上几位自己的伙计或帮手,以便在任务中尽可能地多采集信息、协作案件。人数的众多才足以有可能抓住那些矫矯不群的疑犯,特别是在侦破一些刑事案件时,那些被告人或疑犯凶险毒辣,人数少了根本就抓不住他们。因此,在具体办案时,捕快人员的数量往往要达到二三百人以上。虽然在编制上一个县衙只有几十个捕快,但是实际上,捕快的工作负载却很大。

捕快是官府中衙役的一类,与站堂的衙役和其他门子各异。在所有的衙役和职业中,捕快的工作风险是最大的,他们提着脑袋去干事或者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去办案,冒着风险去完成任务。然而,捕快的生活费用却是最少的。根据清朝的规定,一名捕快的年收入只有十两银子,就算放到现在看起来也是微不足道的。在各类衙役中,捕快的年薪是最少的,但他们却有着最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最高昂的热情,这也是为什么捕快在古代被人们尊敬和传颂至今的原因之一。

假如你的收入比较少,该怎样生活呢?在古代,作为捕快,我深知这种困境。在人们的观念中,捕快的身份和地位都很低贱。清朝的法律规定,捕快是贱役,他们的子弟需要经过三代才能考取科举,才有资格取得功名。因此,捕快水平低,收入也低,职业风险却很大,这也成为捕快的基本特征之一。

然而,在古代社会中,捕快的收入反而比其他职位的人更高。很多人跑着走私贿赂上官,想进入捕快这个行业。那些不良的捕快往往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创收办法”,如内外堤均衡,通过各种方式给自己带来财富,不择手段,让别人家破人亡,算计是一种普遍问题。一旦权力在手,便会威胁老百姓索钱。这种恶捕快经常会被描绘在古代小说中,他们通过勒索老百姓来获取金钱财富,这种情况在当时被称为堂上一奸。点朱笔,民间千滴血。也就是说,在古代,大堂之上的州县官员可以用他们的朱笔(即红色的笔)轻轻一点,就发出了一张牌票。结果,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动作却导致了民间老百姓的痛苦,他们流了千滴的鲜血。这个红笔一点,在鲜血的千滴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恶捕快在社会和司法生活中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现在,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告诉大家具体这些恶捕快都采取了哪些方式来欺压百姓。

在清朝时期,有一部笔记小说与《聊斋志异》齐名,名叫作《小豆棚》。这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来自山东济宁州的捕快,名叫张二愣。他在家中是一个地痞无赖,作为捕快,他非常凶悍,经常恐吓并鱼肉百姓。他会说些莫须有的罪名来中伤好人,让对方拿出钱。他把这种行为称之为“配药”,从中获得乐趣。在他担任捕快期间,山东地区发生了一次大旱灾。恶捕快张二愣在灾难中不仅没有积极救灾,反而借此机会敲诈勒索那些因水源紧缺而需要水的人们。他还恶意指控那些拒绝支付赏格的百姓,论罪从重,并勒令官兵对他们进行押送。

流离失所是非常辛苦的遭遇。我想到了一个叫张二愣的人,他不仅没有表示同情,反而在生活富裕之余大发难民之财。我听说了他的一些小故事,其中有一次他在官路上看到一辆独轮车上坐着几个孩子。从孩子们的情况来看,我猜想这是大灾年份里被人口贩子贩卖的孩子。张二愣见状,就走过去高声断喝:“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敢贩卖人口!这可是触犯当朝律法的重罪,走跟我一起去见官!”这些人口贩子被吓坏了,哀求张二愣放过他们。最后,他们拿出200两银子孝敬张二愣,然后便被放走了。不过,张二愣还没有个了结。他等到这些孩子奄奄一息,就把他们一家一个都拿到当地富户的门前去讹诈。最终,这些孩子就在这些富户的门口死去。张二愣还到了这些富户家,傲慢地说:“你家门口死了这么多人,这可大事不妙,人命关天,你该怎么办呢?”无奈之下,那个富户只好把钱拿出来,并在死者身上焚香祭祀。只能出钱才能免于灾难。因此,张二愣就又赚了一笔难民财。我听说了一个和这个故事有关的另一个故事。城里有一个姓张的商人,他有钱,所以张二愣一直想要敲诈他,但始终找不到机会。有一天,他想出了一个计划。他找了一个妓女,让她提前在路边等待姓张商人的经过。当姓张商人路过的时候,这个妓女就冲上去,抓住姓张商人的手不放,并一边撕扯一边高声喊着:“非礼啦!非礼啦!快来人啊!”这时,张二愣从一旁突然冲了出来,问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年轻貌美,竟然被你轻薄了,你这个血口喷人的混蛋!”但实际上,明明是张二愣先冲了出来,拉着那个妓女不放。张二愣说:“捕快大哥明鉴啊!住口,你这个刁民!我刚才明明看见,是你先伸手要占人家便宜了。怎么事情败露就不认账了?”虽然姓张商人好说歹说,但最终还是只能拿出银子,给自己赎回这样一个罪名,张二愣才把他放了。还有些时候,张二愣要勒索别人的钱财,但却不直接开口勒索,而是拿出些个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来刁难别人,让对方不得不出钱。我听说过一个叫张二愣的人,他非常无耻。一次,他用石头砸自己的脑袋,流了很多血,然后说是别人砸的,从而勒索钱财。另外,清朝时期的法律规定,老百姓不能私自宰牛,否则会被杀头。但张二愣却无视这个规定,私自宰牛并在市场上贩卖,人人都痛恨他。尽管张二愣作恶多端,按理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他却将非法收入的一半献给了当地官员,于是官员们互相庇护,张二愣很长时间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继续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 像张二愣这样的恶捕快,在古代历史中很常见。因此,在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一些小说里对捕快的描写也不太好。在当时的士大夫眼中,捕快往往都是地痞无赖、强买强卖、恶意勒索百姓的代名词,而非善良化身。然而,这是个辩证的问题,捕快队伍里也有优秀的个体。特别是在民间评书、说书的故事中,经常讲起隋唐之际的秦琼、秦叔宝等义正言辞的好捕快,他们有才干、胆识和正义感。我听过很多关于捕快的故事。其中,经常有好捕快的描写,比如三侠的故事,预谋和詹昭的故事也是如此。他们有着高强的武艺和侠义心肠,常常为正义申冤,真是好人。但是这样的好捕快毕竟很少,大多数捕快都是恶人恶捕快。当我们对封建王朝的卑劣制度进行考察时,或者对那些恶行进行审判时,会更加理解捕快在封建司法体制中所扮演的那个负面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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